《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辦法》已實施十余年,但一些企業對該法規的了解有限,不知如何判斷新化學物質申報,企業最最關心的就是如何判斷申報類型,小編下面列舉了一些具體案例供企業參考。
例如:國內公司A擬每年生產新化學物質“P”50噸,“P”是聚合物,作為化妝品生產原料,銷售給國內公司B生產化妝品。
第一步:確定申報人,活動類型為國內生產,生產商為申報人。申報人:公司A
第二步:確定申報噸位:50噸/年
第三步:確定申報用途:化妝品生產原料
第四步:確定物質類別:聚合物
第五步:確定是滿足聚合物簡易特殊情形申報要求
結論:如果滿足聚合物簡易特殊情形申報要求,進行簡易特殊情形申報;如果不滿足聚合物簡易特殊情形申報要求,進行聚合物的常規申報。
例如:國內某公司A擬每年生產新化學物質“X”200噸,“X”不是聚合物,“X”作為化學中間體,經過國內貿易商B出口到境外。
第一步:確定申報人,活動類型為國內生產,生產商為申報人。申報人:公司A
第二步:確定申報噸位:200噸/年
第三步:確定申報用途:化學中間體
第四步:確定物質類別:非聚合物
結論:該物質需進行常規三級申報
例如:境外公司A每年生產新化學物質“Y”500噸,“Y”不是聚合物,“Y”作為化學中間體,擬經過境外貿易商B出口到中國,每年出口50噸,進口商為國內貿易商C,貿易商C再將“Y”銷售給國內公司D使用。
第一步:確定申報人,活動類型為進口,直接的進口者或直接的出口者為申報人。申報人:貿易商B 或者 貿易商C
第二步:確定申報噸位:50噸/年
第三步:確定申報用途:化學中間體
第四步:確定物質類別:非聚合物
結論:該物質需進行常規二級申報,如果境外貿易商B作為申報人,還需在國內找一家具有代理人資質的公司為申報代理人。
例如:國內公司A擬每年生產新化學物質“Z”8噸,“Z”不是聚合物,“Z”作為化學中間體,銷售給國內公司B用于合成現有化學物質“O”。
第一步:確定申報人,活動類型為國內生產,生產商為申報人。申報人:公司A
第二步:確定申報噸位:8噸/年
第三步:確定申報用途:化學中間體
第四步:確定物質類別:非聚合物
結論:該物質需進行常規一級申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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